汕头游泳场所安全工作会议提出游泳安全管理须长抓不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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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汕头是‘全国游泳之乡’,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要长抓不懈,今年要继续争创游泳零溺水事故。”这是市体育局局长蔡述彪在昨天召开的2006年汕头市游泳场所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随着游泳旺季的来临,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成为体育市场管理的重要任务。昨天,全市各游泳经营、培训场所均派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按照游泳场所安全工作重在落实
另外,本次会议还要求,凡举办少儿游泳培训的单位(含学校、住宅小区、各区体育局属下培训点),都必须按要求向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备案,聘请经过培训合格的游泳教练员担任教员,方可开班。未经培训和未取得救生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不符合安全及卫生条件的游泳场所要进行整改,凡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游泳场所要停业整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营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或整改无效的游泳场所,要坚决予以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