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家子弟驾宝马撞死人逃逸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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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0:17 新京报 | |||||||||
宣判后,张建当庭表示不提起上诉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通讯员 石岩/摄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陈俊杰) 昨日,备受关注的富家子驾驶红色宝马飞车撞人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26岁的张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因为开庭前受害者家属已经获得35万元赔偿,其并未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在此案开庭审理时,张建曾表示,要将死者的弟弟当成自己的亲弟弟,并资助其上学。 红色宝马肇事后变“白马”
去年11月10日晚10时许,张建驾驶红色宝马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朝阳北路黄渠村人行横道处,将骑摩托车横过马路的孙某撞倒后驾车逃逸。孙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后张建为逃避抓捕,将红色宝马车车身颜色改成白色。张建承认,撞人后,自己换了牌照去修理厂修理,随后开到天津。但从媒体上得知死者是天津人后,他忙将车开到广东。在经过江西九江时,车子已被漆成了白色,发动机号等也被更改。原车牌被他掰碎后扔进珠江,车上则换上了一副沪A的车牌。 今年1月17日,张建被抓获。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张建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庭上为被告“求情” 案发后,张建的家属对孙某的家属积极给予赔偿,前后共计赔偿了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据进入法庭参与庭审的工作人员介绍,庭审中,孙某的亲属到庭为被告人“求情”。“在开庭审理前,张建的家属已经给我们进行了赔偿,我觉得他赔偿的态度很积极。”孙某的父亲说。 “他(死者)只比我小一岁,以后如果他的父母同意,我愿意做他们的干儿子,弥补我的罪过。”张建的一席话让孙某的父亲泪流满面。据了解,被害人孙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在读书,张建的家属已经答应将供孙某的弟弟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法院审理认为,张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鉴于张建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家属积极帮助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故对其所犯交通肇事罪酌予从轻处罚。对于庭审中张建辩护律师关于对其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并未采纳。最终法院判处张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张建表示不会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