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法院判决可办转移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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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2:59 重庆晚报 | |||||||||
南坪响水路63号1单元9-5的彭伟问:2001年,我在南岸区响水路长航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整个小区的房产证和国土证都没有办理下来,而后房主就消失了。2004年,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归我。现在长航小区正在办理国土证,请问:我能否持法院的判决书把国土证登记成我的名字? 主持律师陈昊:你购买二手房时,该房的产权初始登记尚未完成。初始登记,是指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昊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鄄blawyer@126.com。 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