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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乘机遭拒案法庭被指违规 少女父亲跪求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3:42 兰州晨报
少女乘机遭拒案法庭被指违规少女父亲跪求公道

受害少女在法庭上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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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乘机遭拒案法庭被指违规少女父亲跪求公道

被证人涂改得面目全非的“作战地图”被法庭采用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董开炜)原定庭审时间为1天的嘉峪关机场拒载事件索赔案,经过2整天“磕磕绊绊”地审理,6月9日下午结束庭审。6月9日的庭审,双方代理人就“受害人购买机票时是否隐瞒事实”、“拒载行为是否有合法理由和依据”、“受害人丧失再植可能性与拒载行为及延误时间有无因果关系”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答辩,原告追加赔偿数额至105万多元。庭审中,被涂改得面目全非、犹如“作战地图”的证人证言竟被法庭作为证据使用,原告代理人要求被告证人出庭接受质证的申请被驳回,这些违反正常审理程序的“怪
事”,迫使受害人父当庭下跪。当日下午6时30分,法庭宣布庭审结束,将定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辩论焦点之一:受害人家属购买机票时是否隐瞒实情

  海航代理人在辩论时认为,受害人家属在购买机票时把病人的病情描述为“只是受了轻伤、能够行走”,隐瞒了实际病情、违反了诚信原则,机场售票人员正是因为这一错误信息才出售了机票,使海航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

航空运输合同关系。

  就此说法,原告代理人认为,海航证人证言不属实,从事发到现在,海航和机场方面对受害人病情的描述有“高断肢”、“双腿截肢”、和“高位截肢”三个版本,这一现象恰恰说明,是海航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做法混淆了视听。受害人不仅没有隐瞒病情,而且在咨询海航工作人员之后才购买机票,又在售票人员的提醒下持医院“在护理人员陪护下可以登机”的医学证明到机场登机。因此,海航在与受害人形成合同关系后又拒绝其登机的行为违反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最终因延误时机而截肢残疾的结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辩论焦点之二:拒载有无合法理由,受害少女能否登机

  海航代理人认为,受害人系担架旅客和高危旅客,登机后有可能会因为气压的变化导致大出血危及生命,按照“先生命后肢体”的保护原则,不具备登机条件。同时,多尼尔机型只有32个座位,不具备乘运担架旅客和高危旅客条件,即使拆卸座位也须专业技术人员45分钟的时间,而在过道里放置担架又会危及其他旅客和航班安全。因此,海航拒载是为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和旅客安全,合法合理合情。

  而原告代理人认为,受害人不仅持有医院的证明,医院还为其进行了加压包扎、能量补给和伤口冷冻措施,既非担架旅客也不是高危病人。况且,医院已经派出了专门的护理人员计划全程陪护,完全具备登机条件。而对于机型问题,国内外已有相同机型运送高危病人的先例。为了证明其观点,原告代理人还出示了一份由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高空生理研究室副研究员郑晓惠6月2日出具的“关于民航飞机运送伤病员的几点说明”。该“说明”陈述:现代民航机均采用通风式密封增压座舱,1万米高空飞行的飞机,舱内气压相当于实际高度2000米左右的气压,对正常人影响很小。对于肢体骨折、高断位外伤患者,航空医疗后送可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航空医疗后送没有绝对的禁忌,要根据伤兵情况、飞行环境、救护能力等综合考虑,个别评定,但重要的是强调空云后送的即使、快捷特点,争取时间。

  辩论焦点之三:断肢再植机会丧失与延误时间有无因果关系

  就“受害人断肢后再植机会的丧失与拒载延误时间有无因果关系、再植有无可能性”这一焦点问题,原告律师张起淮提交了一份是由北京盛唐法医学司法鉴定所2名法医师6月5日作出的“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记者了解到,受原告委托的法医师在查阅病历、查看X片并进行审查后分析认为,受害人冬季发生

车祸,有利于断肢的保存,其右小腿下段离断伤势严重但仍有再植的手术指证,如果得到即使救治,再植的可能性大。受害人在受伤后20小时后才进行手术,手术时机的延误与失去断肢再植机会有引因果关系。

  持此观点的,还有6月8日下午在庭审中出烃讲解相关医学常识的中国国防大学骨科副主任医师、骨外科专家、靖京中心医院副院长弓水堂先生。就此,张起淮认为,海航拒载行为导致受害人断肢再植机会丧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海航代理人辩论时,就原告方提供的医学证明和证据的来源提出疑问,并一再强调:受害人的断肢再植机会丧失与延误时机可能有关系,但与海航拒载没有因果关系。

  被告拒绝证人出庭接受质证遭抗议

  在5月29日进行的证据交换中,被告8名证人到庭陈述证言,但原告律师认为法庭此前并没有告知证人出庭一事,被告证人也没有书证,加之认为8名证人中有6人或系被告工作人员或与被告有直接利益关系,证人身份不能确立,故拒绝质证。当日,经申请,法庭决定双方证人在正式开庭时重新出庭陈述证言并接受对方代理人的质证,且向证人送达了出庭通知。

  但在6月9日上午的庭审中,原告代理人万万没有想到,法庭突然宣布:因被告证人不能出庭,原告代理人根据审判员宣读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原告代理人张起淮就此认为,法庭作出的合议决定突然被改但不通知代理人,法庭如此剥夺原告律师的权利,这种不公平的执法程序和环境屡次发生,他无法质证。原告律师强烈要求法庭传唤被告证人出庭接受他的质证,并表示保留撤诉、向上级法院反映执法程序不合法等问题的权利,合议庭宣布休庭。

  下午开庭后,合议庭仍坚持上午的决定,原告律师保留意见同意质证,但对方代理人多次以“原告代理人丧失质证权利”为由请求法庭拒绝其质证,这一请求被驳回,张起淮读被告8名证人的证词逐一质证,最终只认可对方1名证人的身份和证词。

  受害少女之父当庭下跪

  在庭审进入诉讼主张举证质证阶段时,原告方法追加索赔数额至105万元。被告代理人对其诉讼主张的大部分内容提出疑问,引起受害少女之父皮汝义抗议,其拉着女儿向法庭展示女儿的假肢,并当即下跪并连磕头3次,请求法庭主持正义,引得部分听众失声痛哭。

  庭审结束时,法庭秩序出现骚乱,部分听众指责法庭偏袒被告、程序不严谨等行为,而受害少女一家则忍不住失声痛哭,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数十人落泪。

  被告证人证言面目全非,犹如“作战地图”

  记者在庭审中发现,审判员宣读被告证人证言时,多次出现“卡壳”现象,甚至对一份份经法庭书记员记录后再由证人签字的书证上的字迹辨认不清。原告律师就此向法庭和听众席展示了8名证人的书证,这些书证竟然均被证人涂改得面目全非,甚至有多“箭头”和划圈指示,一些关键表述字迹模糊。更为滑稽的是,就连被告代理人向证人发问的一句也被证人多加了几个字,即使这样的书证,竟然被法庭当做证据使用还要求原告代理人质证。这一现象不仅引起原告方抗议,媒体记者和一些旁听人员也唏嘘不已,受害人之父皮汝义在提出抗议时形象地称这些书证为“作战地图”。对此现象及抗议,法庭和对方代理人无言以对。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法院大院偶遇该院院长曹云山,并就有关此现象进行了采访。他认为,证人不应该也不可能对法庭记录进行更改。但当原告代理人将一份更改过的书证呈现在他的面前时,他表示将会过问。央视记者就“审判长在庭渗中途未经宣布就2次擅自离开法庭、累计时间长达7分钟”一事向其提出疑问时,曹院长也认为“不太规范”。、

  当日的庭审下午6时30分结束,此前,法庭主持调解,但因原告方不同意调解并请求法庭依法从严进行判决而终止调解,法庭遂宣布休庭,决定此案进行定期对宣判。 本报记者董开炜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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