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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毒品1300余克谋利 俩男子分别被判死缓、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3:5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9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 通讯员 徐福俊 阎晓亮)两名男青年为赚取运费,竟两次替人运送毒品海洛因1322.1克。今天,两人分别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和3万元。

  去年12月11日,重庆市梁平县的李某(另案处理)让该县的王某把两块200克的海洛因交给西安市的熊某。12月12日,熊某接到“货”。当晚,李某又电话指使熊某将毒品转交给
西安市的一个毒贩子。熊某交给王某4000元运费,并将其余2.4万元毒资打到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上。

  同年12月26日,李某让王某再将11块海洛因送往西安。次日21时许,王某用胶带将海洛因捆扎在腰部,坐上了重庆开往济南的列车。列车即将到达西安车站时,王某被乘警查获。经称重,11块海洛因重达1122.1克。随后,济南铁路公安干警顺藤摸瓜在西安市的一个租赁房内将熊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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