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中心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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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5:1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大型电视连续剧《张大千》的出品人中国文艺音像出版社西部影视制作中心(下称影视中心)和编剧李永翘因为剧本酬金问题,闹上公堂(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这一备受关注的著作权纠纷案在成都市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约定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影视中心应按约定支付给李永翘尾款2万元及利息,驳回李的其余请
王鑫 陈知 记者 杜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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