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掘母尸骨与父合葬 养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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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8: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一位在丈夫去世后改嫁的母亲,在辞世10年之后,却被亲生子掘坟取骨让其与原配丈夫合葬,被养子告上法庭。6月7日,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罕见的“尸骨案”。 1960年,张某某在丈夫去世后,携带当时只有7岁的张某改嫁给黄某某。1964年,黄某某与张某某夫妇共同收养了黄某。1996年,张某某去世,独葬一处。2006年4月5日,黄某
原告黄某认为,被告张某的“取尸”行为严重违背了当地百日不得动坟的风俗习惯,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张某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张某某尸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仇慎齐 王夫军 胡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