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广告未见报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14 东方网-劳动报 | |||||||||
欲觅海外成功男士 本报讯(记者忻意)一位46岁的离异女子欲通过婚介所在外国报纸上征求“海外成功男士”,但花费数千元却没有看到广告。于是,她将收过她钱的某婚姻介绍所告上法院。昨天,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女士想找一位年龄相仿的海外成功男士,今年3月,她来到天钥桥路某婚姻介绍所,在先后支付了3155元后,经办人“安妮”承诺帮其花2800元在《澳洲新报》上刊登为期一周的征婚广告。但至今陈女士都没看到广告。 法庭上,婚介所辩称,陈女士委托安妮在国外媒体登广告,与婚介所无关。安妮离职后去了澳大利亚,经电话联系,她表示广告登报了,可《澳洲新报》国内不发行所以看不到。至于陈女士没接到征婚者的电话,很可能是由于陈女士提供的小灵通信号不好。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日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