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厂整改赔偿损坏庄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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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27 云南日报 | |||||||||
昨日,就本报报道的“硫酸厂开工一星期熏黄百亩庄稼”一事,昆明市环保局作出详细解释。 事故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因转化率不够而过量排出造成的;噪音是因为技术员把消音器装反了,没有达到消音效果;废水则是由于厂方在中和外泄的稀硫酸时石灰用多了,使外排出的废水变成碱性。昆明市环保局副局长皇甫云生介绍说,4日接到村民报案后,他带队
本报记者杨 茹(春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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