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硫酸厂整改赔偿损坏庄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0:27 云南日报

  昨日,就本报报道的“硫酸厂开工一星期熏黄百亩庄稼”一事,昆明市环保局作出详细解释。

  事故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因转化率不够而过量排出造成的;噪音是因为技术员把消音器装反了,没有达到消音效果;废水则是由于厂方在中和外泄的稀硫酸时石灰用多了,使外排出的废水变成碱性。昆明市环保局副局长皇甫云生介绍说,4日接到村民报案后,他带队
到现场进行调查,当场提出了对硫酸厂进行整改、对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等要求。

  本报记者杨 茹(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