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没人陪唱竟报警找警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8:25 大连晚报 | |||||||||
歌厅没人陪唱竟报警找警察 警察赶来进行调解,可他竟认为自己找来的警察却不帮自己,一怒之下,狠心将警察的手指掰断 ■实习生张兴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两个男子在歌厅消费想要找陪唱小姐被歌厅老板拒绝,两个人对歌厅很不满,竟想不结账就离开歌厅,于是双方产生了争执。两个人就打电话报警,想要民警来评理,他们认为民警没帮他们,竟狠心将警察的手指掰断了。 2005年11月11日晚11时许,辛寨子派出所民警张某接到指令,在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某歌厅内发生了一起纠纷。原来,当天晚上,李某和一个朋友来到这家歌厅唱歌,一小时后,李某找来了歌厅老板,提出要找两个小姐陪唱,歌厅老板说,歌厅里从来没有这种服务,这使李某和其朋友很不满,便要起身离开。服务生让他们将消费的80元钱交了,可李某却说歌厅音响不好而拒绝交费用。歌厅老板见状,赶忙上前制止了他们,不让他们离开歌厅,李某便拨打了“110”报了警。 民警张某认为李某等人既然在歌厅唱过了歌,消费结账是理所当然的。可李某认为民警袒护老板,于是就用手指着张某进行理论。张某用手挡了李某的手一下,没想到他的这一举动激怒了李某,他顺势抓住了张某右手的食指,狠劲地掰了一下,张某发现右手的食指已经明显变了形。李某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带回了派出所。 经过法医鉴定,张某右手食指系外力作用损伤,导致右手食指骨折。2006年4月26日,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刑事拘留。日前,又提请当地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李某逮捕。(线索奖:刘先生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