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管不合格坚决不允许出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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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18:26 大连晚报 | |||||||||
霓虹灯管不合格坚决不允许出厂 ■本报记者常婷 本报讯昨日,大连市照明霓虹协会贯彻国标大会召开。近60家照明霓虹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代表们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安装霓虹灯管。
据悉,按照国家规定,生产厂家每季度至少对霓虹灯管例行试验一次,例行试验若不合格,则该批灯为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验收,已验收的应停止出厂,同时应研究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到新的例行试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