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被剪耳 获赔八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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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2:49 新京报 | |||||||||
男子称形象被破坏无法主持,法院判美发厅赔钱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陈俊杰 通讯员 李翔)崔先生为做好第二天的主持工作,特意去美发厅修理头发,不料耳朵被剪伤,结果无法担任第二天的主持,并赔偿别人违约金6000元。崔先生遂将该美发厅告上法院。6月5日,通州法院一审判决美发厅赔偿崔先生8000元。
崔先生诉称,自己于2005年11月2日晚到阳光美发厅处理发。该店理发师王某不慎用剪刀将其右耳廓剪破。由于形象受到破坏,崔先生无法担任“民间文化大课堂”活动主持人,致使未能获得支持该活动所应获得的1万元酬金,反而支付了6000元违约金。 崔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违约金等2.1万元。北京阳光美发厅表示,不能同意崔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对于崔先生要求美发厅支付合理损失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崔先生无法履行主持工作是美发厅工作人员的过错所致,与其对外支付违约金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