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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交垃圾费要看仔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6:4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王博彤)7月1日起,市内四区将开征垃圾处理费。今天,市政公用局发出告示,原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物业等部门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生活垃圾登门收集费等停止收取,市民在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收费人员身份和相关证件,索取票据。

  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市内四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户居民每月6元,已实施物业管理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每户每月5元。

  此次收费由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负责。下月起,收费中心工作人员将持工作证,佩戴工作牌,在上门收取水费、燃气费时,一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原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物业管理等部门向居民收取的公共卫生费、生活垃圾登门收集费等费用停止收取。此项收费随收取水费或燃气费时一并代收,所出具的票据是在自来水水费和燃气费的缴费单据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费项目,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专用收费单据。

  市政公用局有关人士提醒说,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在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收费人员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索取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票据。对于本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出现的问题,市民可直接拨打服务和监督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市物价局电话:12358,市政公用局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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