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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阳台养鸽 楼下邻居3年不敢开窗晒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09:3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莫迪)家住南宁市南棉社区的葛老汉致电本报称:楼上住户养鸽子把他害惨了——3年不敢开窗,不敢在阳台晒衣服。

  6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葛老汉所住的南棉社区17栋。在楼下,葛老汉指着4楼阳台凸出的鸽子笼说:“我原来在阳台上养花,晾晒衣被,自从楼上养鸽子后,我养的花都被啄光了,晾晒在阳台上的衣被也经常被鸽子粪弄脏。现在不敢在阳台上晒衣服了。&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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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房间,记者发现葛老汉靠阳台的两个房间玻璃窗紧闭,葛老汉说:“这些鸽子不分白天黑夜,‘咕咕’地叫个不停,还到处拉屎。到了夏天,无论天气多热,我家从不敢开窗,否则鸽子毛和难闻的气味就会进来。”说话间,住在隔壁的王女士也进来了,她说:“鸽子到处飞,阳台上晒的衣服,常常粘上鸽子的粪便和羽毛。周围邻居常常不敢开窗。”葛老汉说,这种情况已经有3年了,他多次向居委会和派出所反映都没有结果。他和楼上的住户为此结怨多年,双方见面都不打招呼。

  随后记者上楼找到鸽子的主人,这位姓陈的中年男子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说:“应该没有影响吧,这个小区还有人养鸡养狗呢,我是南宁市信鸽协会会员,养十几个鸽子是为了参加比赛。邻里之间要相互体谅嘛。”

  南棉社区居委会卢科长介绍,南棉社区明文规定居民不能养鸡养狗,也不能养鸽子。以前还有两家养鸽子,经过居委会派人上门做工作,他们已经不养了。惟独葛老汉楼上的一家,前几次居委会派人上门,他坚持说他养鸽不影响别人,后来居委会的人再上门,屋主连门都不开了。卢科长说,居委会只能做协调工作,因为没有执法权,对居民坚持养鸽子也无可奈何。

  居委会解决不了,葛老汉找到了派出所。南宁市唐山派出所的苏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养鸽影响别人,派出所可以管,但要看影响的严重程度而论,一般以教育为主,以不伤害邻里关系为前提,如果搞得太僵,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相处?苏警官要葛老汉耐心等待,派出所经过调查后再处理。苏警官告诉葛老汉,还可以通过诉讼的办法来处理此事。

  南宁市一律师事务所的赖明律师认为,葛老汉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起诉对方,要求对方为影响他人生活而承担精神赔偿。听说打官司,葛老汉左右为难:单不说自己无力支付诉讼费,即便官司赢了,邻里关系岂不更糟糕?葛老汉不想打官司,只想和平解决,但目前确实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编辑:蒙卫芝作者: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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