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盗信鸽被判缓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0: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5月31日瑶海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信鸽案,以盗窃罪判处两名未成年被告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小勇、小明伙同另一少年(另案处理)在外逮野鸽,谁知被“野鸽”带到他人饲养的信鸽处,三人遂生盗窃歹念。2005年7月15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鸽笼等工具至合肥市大兴镇东岗村,翻越围墙爬上被害人夏某家的一楼平顶,将夏某喂养在一楼平顶上的36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