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库沉尸案主犯被判死刑 从犯坦白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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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1:02 国际在线 | |||||||||
前天上午,南观水库沉尸案的主犯李军,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另一案犯姜长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返回其他栏目】 [百态][记录][法制][乱弹][图片][博览]2005年2月3日下午4点多,李军和姜长山将
次日上午9点多,史某给前妻许某打了电话,以签合同急需用钱为由借款3万元,并要求许某将钱放在自家的茶几上。许某照办后,李军从史某处拿钥匙开门将款取回。钱到手后,两人撕票,并于当晚将史某的尸体绑在水泥柱上沉入青龙湖镇南观村水库。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李军死刑。鉴于姜长山在杀人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并有坦白情节,因而从轻处罚他死缓。(孙思娅)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