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吃饭“打白条” 现任拒还“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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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2:27 法制晚报 | |||||||||
当村支书时欠下近3万元餐费 辞职后 将所欠外债移交给新任干部 前任吃饭“打白条” 现任拒还“吃”官司 本报讯(记者 付中)前任村支书在任时欠下了近3万元餐费,新任村支书上任后一直拒绝偿还。记者今天上午获悉,餐厅老板日前拿着法院判决书,到执行庭对村委会申请了
在担任延庆县某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郎某多次以村委会的名义在县城内的一家餐厅用餐,欠下了近3万元的餐费。 2003年7月,郎某辞去了村支书的职务。与新任干部交接时,郎某将拖欠的餐费等“外债”全部移交给新任干部。 此后2年间,由于新任村支书坚称“村里实在没钱,根本交不起”,餐厅老板一直没能要回村委会欠下的2.9万余元餐费。无奈之下,餐厅老板只好将村委会和郎某一并诉至法院。 延庆法院认为,新任村干部已接收了郎某移交的“外债”,故应认定所欠餐费系郎某在村务活动中产生,应由村委会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