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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全面“禁摩”临近 摩托要抓紧办“退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5: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廖英伟报道:从2004年至今历时两年多的“禁摩”行动将于年底告一段落:按市政府的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将全天24小时限行摩托车。具体范围如下: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原黄埔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原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
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到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嘉路路口)、同嘉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成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

  限摩在即,可以预见一个

摩托车提前报废业务办理的高峰期将至;摩托车提前报废办理中心提醒:为避免人多拥挤,请尽早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业务。摩托车提前报废业务办理“小贴士”123———

  1、地址:天河路33号之四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东山分所内(车管所旧址)广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办理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6:30;中午照常办公;

  咨询电话:37601259、37602227(广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办理中心设有两个电话,市民有任何有关摩托车提前报废业务方面问题,都可以拨打上述号码咨询)

  2、中心采取“一站式”服务:车辆管理所、市政园林局(路桥年票)、地税局(车船使用税)、公路局(路费)和金属回收公司等部门齐集中心;车主只要将符合提前报废条件的摩托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到中心,就可以一次性办好手续,领取市政府给予的补偿奖励金;办理业务时请备齐车主户口簿、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各种税费交纳发票凭证;

  3、车主还可通过“电话预约”金属回收公司上门回收摩托车并代办有关业务,但必须由车主或代办人凭身份证件亲自来办理。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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