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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改方案已现雏形,两税合并时间表已锁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6: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在漫长等待中快要失去耐心的人们,终于等来了税改即将破冰的消息。财政部权威人士透露:“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法合并草案几无悬念!”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新一轮税改已至核心环节,两法合并与增值税转型均已路径明确,两大“重头戏”即将全面登场。

  重大调整主要涉及四大方面

  下一步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究竟要动哪些东西?据财政部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权威人士透露,重大调整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内容。

  首先就是,新的企业所得税将实行统一的法人所得税。他说,法人所得税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但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尤其是内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独立核算企业性质界定纳税人的,在实际运行中带来了很多不公平税收的问题。比如,内资企业过去分支机构合并纳税很困难,有条件限制,要经过审批。但实行法人所得税后,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业,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法定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很自然就可以实行合并纳税了,有利于推动税收公平。

  其次,确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主要针对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的纳税义务予以明确。一些外资代表处的逃税行为将会被纳入监管。

  第三,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就是说,不管税率水平选择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大家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竞争。而按现行税法规定,不同性质的企业实际承担的税率高低大不相同,难以实现公平竞争。

  第四,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要更多地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这也将是中国未来税收优惠方面的一个整体趋势。另外,也要由过去的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使中国的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这也是中国今后在税收优惠方面的趋势。

  而据另一位参与两法合并改革方案的国家税务总局人士透露,在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设计中,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并不全部取消,而是对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增值税转型时不我待

  至于新一轮税改的另一重头戏增值税转型,著名财税专家高培勇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目前处在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即向全国推广的时间表难以制定。

  之前有个主流的改革思维,即把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改革“捆绑”推出,以互抵增值税转型的减负效应和所得税改革对外资的增负效应,弱化两法合并阻力。但在既得利益格局的阻碍下,两法合并一拖再拖,直接拖累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转型试点已经一年半时间,如果继续等企业所得税改革,则至少还要等一年半时间,从而可能成为中国1978年以来试点时间最长的一次改革。因为从目前企业所得税改革进程来看,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最快也要等到2008年1月1日才可能实施。而如果不等企业所得税改革,单兵突进,则意味着将失掉增值税转型改革可能带来的平衡税负增减效应这样一个良好机遇。

  增值税转型下一步如何走?上述财政部权威人士表示,在经历了两年的东北地区试点后,根据中央的部署,配合中部崛起发展战略,下一步先要扩大到中部地区试点。进行增值税转型的制度准备不需要重新设计,因为东北地区试点已经提供了一个现成的蓝本。“我想,增值税转型在全国全面推开的时候也不会太遥远了。”该人士分析说。(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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