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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鱼塘发病死亡鱼塘合伙人要给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熊锦星 罗来庆) 袁宏辉与朋友合伙承包鱼塘养鱼,却在看护鱼塘时突发心脏病死亡,其家属要求其他合伙人给予补偿。6月1日,江西省丰城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袁宏辉的合伙人熊金桃、邹序仪、袁亚辉、袁龙辉给予袁宏辉家人补偿1.8万元。

  去年5月13日,袁宏辉在鱼塘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捕鱼,便上前制止,双方发生争执,袁宏辉拨打“110”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就在此时袁宏辉突发心脏病死亡。事
后,偷鱼者补偿给袁宏辉家人6000元。但袁宏辉的家人认为,袁宏辉是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与人争吵诱发心脏病死亡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合伙人熊金桃等人也给予补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宏辉死亡的诱因是他在巡逻时与人争吵,合伙人作为受益人,应给予袁宏辉家人补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熊锦星 罗来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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