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鱼塘发病死亡鱼塘合伙人要给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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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熊锦星 罗来庆) 袁宏辉与朋友合伙承包鱼塘养鱼,却在看护鱼塘时突发心脏病死亡,其家属要求其他合伙人给予补偿。6月1日,江西省丰城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袁宏辉的合伙人熊金桃、邹序仪、袁亚辉、袁龙辉给予袁宏辉家人补偿1.8万元。 去年5月13日,袁宏辉在鱼塘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捕鱼,便上前制止,双方发生争执,袁宏辉拨打“110”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就在此时袁宏辉突发心脏病死亡。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宏辉死亡的诱因是他在巡逻时与人争吵,合伙人作为受益人,应给予袁宏辉家人补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熊锦星 罗来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