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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说荔枝“上火” 一果农较真“上火”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0:4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卢大清)一边称药品“清热去火”,一边说“荔枝上火”,广东一药品在媒体刊登广告:“吃荔枝上火时,吃该清热药就能去火”。6月9日,广西一果农持着这份广告找到本报,认为该广告有“诋毁荔枝”之嫌,希望厂家撤回广告中关于荔枝上火的说法。

  北流市是我区荔枝种植较为集中的地方,该市清水口镇清水口村外坡一组的谢予军
家,已连续种了10多年的荔枝。9日下午,在桂林打工的谢予军持着一份广东报纸来到本报桂林新闻部办公室,称该报纸上的一则药品广告有“诋毁荔枝”的嫌疑。

  记者看到了谢予军手中的这份6月6日的报纸,在A4版的一则广告中,除了有一盒清热药品的包装盒图案外,还有一串荔枝的图案,旁边有“吃荔枝看世界杯,不怕上火”、“一颗荔枝三把火”等字样,行文中描述道,“日啖荔枝三百颗,加之干燥熬夜,极易引起咽干喉痛,声音嘶哑,口臭牙痛……”

  谢予军认为,该广告在宣传药品“去火”时,不应说荔枝“上火”,“你卖你的药,何必说荔枝的‘坏话’”。他希望该广告今后别出现涉及“荔枝上火”的内容。

  记者按照广告上提供的电话欲咨询厂家对此的态度,接电话的一女士称“荔枝吃多了确实上火”,但具体的解释要记者联系策划部,但记者始终无法打通该部门电话。

  桂林一家律师事物所的律师蒋荣则认为,该果农的说法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因为该广告没有侵害果农的本意,全天下都有荔枝,该广告并没有针对某一家的荔枝而言。编辑:王香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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