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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打伤停车人 市场赔偿1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3:28 法制晚报

  保安打伤停车人 市场赔偿1200元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刘畅)因刘某不服管理乱停车,批发市场的保安郑某竟将刘某的鼻子打伤。近日,延庆法院判决北京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赔偿刘某1200余元。

  今年2月16日,刘某将出租车停在北京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市场保安郑某以不符
合停车规定为由,要求刘某将车开走,两人发生口角。争执中郑某挥拳将刘某鼻子打伤。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作为市场保安,对他人遭受的合理损失,市场方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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