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打伤停车人 市场赔偿1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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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3:28 法制晚报 | |||||||||
保安打伤停车人 市场赔偿1200元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刘畅)因刘某不服管理乱停车,批发市场的保安郑某竟将刘某的鼻子打伤。近日,延庆法院判决北京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赔偿刘某1200余元。 今年2月16日,刘某将出租车停在北京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市场保安郑某以不符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作为市场保安,对他人遭受的合理损失,市场方应予以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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