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将推出长期护理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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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9: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边琪)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将推出长期护理保险。 据了解,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状态,几乎还是一片空白,社保体系里也不包括护理费用。
由于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快速进程,家庭规模小型化,居民的平均寿命不断增长,以及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扬等原因,老年护理成本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长期护理保险也将在中国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 据介绍,长期护理保险与失能收入保险一样,是一类有着显著特征的保险产品,不同于传统的人寿和健康保险产品;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归类标准,我国将长期护理和失能收入均归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 在近30年的产品发展中,长期护理保险设计过两种较为典型的给付标准,一种是“健康标准”,一种是“失能标准”。在健康标准下,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需要满足下面的一项或几项:1、有专业医生提供的医疗必要性证明;2、接受了三天以上的住院治疗,并仍有必要继续接受护理的。在失能标准下,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不能完成规定的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Daily Living,简称ADLs)情况决定是否赔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