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为扰民费堵工地大门三名老人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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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3:2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晗 实习生肖岳) 昨天上午,因与奥林佳苑2标段工程工地协商“扰民费”未果,北沙滩龙欣苑等4个小区的30多名居民围坐工地大门口,阻挡车辆进出。随后工人与居民发生冲突,3名老人受轻伤。工地负责人称并未动手打人,只是将堵门的老人挪到一旁。 居民陈先生说,奥林佳苑工程距离小区最近的楼房只有几米,年初开工以来,平时施
中午12点多,4辆水泥罐车一直被堵在工地外无法进入。“突然从工地门口冲出一群戴红色安全帽的工人,把我们往路边拉。”陈先生说,推搡过程中,几名老人倒地,工人架起老人就往路边扔。半小时后,水泥罐车进入工地,工人们才返回小区。 3名70多岁的老人在冲突中受伤,被送到清河急救中心。医生称三人身上均多处软组织挫伤,需留院观察。伤者孙大妈说,当时她坐在马扎上,过来4个工人,分别架着她的手脚,扔向路边,“我重重地摔在地上,半天没缓过来”。 施工方城乡建设集团现场经理蒋先生称,居民的堵门行为阻碍了工程进度,导致抗压板混凝土浇铸不能连续进行,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工人们的过激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指使。“我们的工人没有动手打人,只是将堵在门口的老人挪到一旁。”蒋经理同时说,若不强行让居民离开,工地损失将会更大。 蒋经理表示肯定会支付居民“扰民费”,但工程主要设备还没上齐,环保部门目前无法测量噪音指数,所以暂时未发放。 对此,市建委施工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建委目前对扰民费的发放并无具体规定,一般应由居民与施工方协商解决。 相关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规定,居民以施工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对经批准的夜间施工提出投诉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按噪声值标准进行测定。施工噪声超标时,环保部门应当确定噪声扰民的范围,并出具测定报告书。建设单位对确定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受噪声污染程度,以每户每月30元至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