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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板拍出15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8:07 潇湘晨报

  本报讯因在工作中与工友发生口角,袁飞武一气之下,竟用木板将工友胡某拍死。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飞武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袁飞武与被害人胡某同在长沙县某机砖厂打工。2005年10月7日9时许,被害人胡某拖了一板车砖坯送至砖厂晒砖坪西北角被告人袁飞武处,由袁负责晒砖,双方为码砖坯之事发生争吵,胡遂持板车上的木板欲打袁,袁将木板夺走,胡又扬言
要打袁,袁不甘示弱,对胡进行言语挑衅,胡闻言又持另一木板捅击袁的下巴,袁遂持先前从胡手中抢得的木板朝胡头部猛击,胡当即被打倒在地,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同月13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胡某系他人持钝器作用于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袁作案后潜逃,于2005年10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袁飞武持木板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具有一定过错,遂作出如上判决。李柯帆 熊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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