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办举报宣传周 举报犯罪可获万元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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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9:1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沈阳6月13日消息(记者耿旭) 沈阳警方从6月12日至18日,开展有奖举报宣传周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行为,就可能获得100元-50000元的奖金。以此来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自觉参与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沈阳警方对举报犯罪有功市民给予奖励的承诺不变。 早在2004年7月,沈阳市公安局就成立了犯罪举报中心,并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广大市民群众举报犯罪的范围包括: 1、公安机关发布的已立案侦查的各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和重要人证、物证情况。 2、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发生在本市的各类案件线索和犯罪嫌疑人情况。 3、公安机关发布需要追捕的逃犯线索。 4、公安机关发布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肇事司机、车型、车号的情况。 5、其他直接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抓获通缉逃犯的重要情况。 6、吸贩毒品、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重要线索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7、赌博、卖淫嫖娼等重要线索及涉案人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