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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昨起领取第二次临时性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9:23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杨薇)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从12日下午至16日我市5375台出租车的经营者和出租车企业营运车辆承包人(包括挂靠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可领取每台823元的财政临时性补贴。

  据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财政补贴是根据《鞍山市在石油价格机制改革中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为确保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保护部分
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基本利益而发放的财政临时性补贴,是针对5月中旬全国汽油调价开始到12月31日止,7个半月时间的临时性补贴,补贴金额为每台出租车823元。

  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临时性补贴由城市客运管理处直接发放,个体经营者按所在区分批到市客运管理处领取。具体日期为铁东区12日下午、13日,铁西区14日,立山区15日,千山区16日。经营者在领取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30分到客运管理处业务科209室领取。企业车辆承包人由所属企业代为发放。经营形式为公司化经营的,补贴可直接发给企业;经营形式为承包、挂靠的各企业在发放时必须保证将补贴补给承包、挂靠经营者。同时,要考虑到车辆的更新转让,使应受益者真正得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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