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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婚姻锁住老公的心 用“爱情条约”赌一生幸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1: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报道 30岁的刘女士希望用婚姻锁住老公的心,于是她和丈夫签了一份协议,约定互相忠诚一辈子,如一方的身边出现第三者,必须离婚且过错方放弃一切财产。在签下协议时,刘女士以为自己签下了一生的幸福,孰不知这份双方自愿签下的协议竟是一份无效协议。

  “爱情条约”

  2005年,刘女士与丈夫张某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由于张某条件优秀,刘女士十分害怕失去丈夫,遂在结婚前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爱情条约”。该条约规定,婚后夫妻双方应互相忠诚,不得寻找第三者,如背叛感情和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时必须放弃所有的财产。

  刘女士表示,在签订该条约前,她和张某诚恳地谈了数次,双方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这一生中要找的人,在两人互相忠诚的情况下,即使签订关于“身家性命”的条约,也无所谓。刘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条约其实是他们“爱的誓言”,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现。

  2006年“五一”期间,刘女士通过查阅丈夫的手机账单发现,丈夫一直和一个陌生号码的机主联系密切。刘女士尚在猜测时,未曾想张某竟主动向刘女士摊牌,承认该手机号码属于一个比刘女士小5岁的女孩。并且张某已准备和刘女士离婚,再和该女孩结婚。

  虽然刘女士很悲伤,但想想当初签订的“爱情条约”,她反倒镇定下来。而此时张某再次让刘女士大吃一惊,他告诉刘女士,那份爱情协议根本无效,离婚时,财产还是一人一半,他不可能按照协议放弃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法律分析

  明明是当初自愿签订的协议,如今违约方竟可以完全不承担违约责任?为搞清这个法律问题,刘女士于昨日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看到协议后,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兰凯明确告诉刘女士,她与张某签订的爱情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孟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确实应相互忠诚,且过错方应承担婚姻破裂的大部分法律责任,但根据基本的法理,不同的行为应承担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法律后果。在本案中,张某确实出轨在先,但其行为应承担的后果是少一部分共同财产,而不是放弃全部财产。爱情条约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其实是侵犯了张某在离婚时应分得一半共同财产的权利。

  同时,张某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感情归根到底是一个道德问题,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刘女士试图用法律条约约束道德,并不现实,也限制了张某离婚、再婚的自由。总而言之,虽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法律无法保障婚姻的长久,法律无法保障感情的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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