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台次违法车辆被处罚禁停牌难禁违停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1:57 黑龙江日报 | |||||||||
李进胜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为确保道路畅通,减少违法停车,哈市交警部门在市区的主要街道上设置了禁止临时或长时停放机动车辆的标志,然而许多驾驶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将车违法停放在道路上。
12日,哈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的交警上路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摄录时发现,南岗区花园街的一些商店门前的路面上,违法停放了许多车辆。黑AB3044号别克牌轿车就停放在新世界百货商店入口处,而距离这辆车不足20米的地方就设立了一个禁止长时停放机动车的标志。在这辆车的前方还违法停放着黑AH8511、黑R88778、黑AK5822轿车,其中黑AP8789号轿车还将车逆向停放在道路上。 据巡逻大队大队长王少波介绍,交警部门对这些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通过数码录像、照相设备进行摄录,并对这些违法车辆下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放在车辆的前风挡玻璃的雨刷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明确告知15日内到巡逻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锁定机动车的档案。 据统计,自哈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以来,巡逻大队共对4000台次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下达了通知书,现在已经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有1630台次,约占总数的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