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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规范药房”管理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1:5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与市卫生局近日联合向各区县药监、卫生监管部门,以及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发出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启动我市“规范药房”管理工程,时间从现在起至10月份。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实际,我市目前已经制订了《汕头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规定(试行)》,并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规范药房”管理专项工作。这个规定包括了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
护、药品调配使用、罚则和附则等重要内容。我市还制订了“规范药房”考核、验收的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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