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急诊医疗费用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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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2:34 新闻晚报 | |||||||||
□记者 沙情奕 晚报讯 “我是一名失业人员,昨天突然生病,没有到指定医院就诊,医疗费能否报销?”昨日,记者获悉市劳动保障局咨询热线12333近来接到了不少失业人员类似的电话。 不久前,小周的父亲在亲戚家吃饭时突感不适,在亲戚的帮助下小周将父亲送进了附近一家大医院急诊室就医。过了几天他的父亲病愈出院了。由于小周的父亲已经失业了3个
咨询员在听了小周的情况后,按政策为他做了解释:根据沪劳保就发(2004)15号的规定:关于失业人员就诊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失业人员的确应当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确需转诊的也应当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同意。但失业人员如患急病,应到就近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 对于在上述情况下失业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凡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费用标准的,由失业保险给予70%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