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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起 3种机动车不许于本溪市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3:0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辽宁6月13日消息(记者孙莹) 从7月10号开始,3种机动车将不允许在辽宁省本溪市上路行驶。这3种机动车是:没有取得《辽宁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合格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已经经过抽查检测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以及正处在维修治理期间或者虽然已经经过维修治理,但是经环保监测仍然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这是将于7月10日正式实施的《本溪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中强制规定的。

  本溪市是一座重工业城市,污染一度十分严重。经过艰苦治理,本溪市不仅摘掉了 “卫星上看不见的城市”的帽子,还被评为“全国卫生模范城市”。今年,是本溪市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一年。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防治机动车污染,打响了本溪市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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