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与同事合伙盗窃物资 一变电站班长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3:39 法制晚报

  与同事合伙盗窃物资 一变电站班长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 李奎)北京某物业公司变电站班长段某伙同值班员,将单位价值上万元的电力物资盗走。

  记者上午获悉,段某等3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诉至门头沟法院。

  据门头沟检察院指控,2005年1月至11月,段某指使并伙同唐某和韩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本单位变电站内的电缆线96米、变电器油680公斤、配电柜架子5个、绝缘瓷瓶10个等物品盗出进行变卖,物品总计价值1.2万元。

  后3人被查获归案,但所获赃款均已挥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