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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小工坠梯身亡 漂亮新居转眼就变成"凶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3:4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报道一架为贺乔迁才搬进新居的竹梯子,意外地成了夺去智某性命的凶物,也让还没入住的新房成了“凶宅”。智某的家人随即将房主、装潢老板等人告上法庭,索赔各项经济损失39万余元。昨天上午,南京栖霞法院迈皋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人们吃惊地发现,这起偶然事件暴露出的,是家装市场的混乱,和巨大的安全风险。

  小工坠梯身亡

  51岁的智某来自安徽农村,在南京以收旧为生,间或也会被老乡喊去,替装潢队的老板做做砸墙之类的小工。

  今年4月5日,老乡喊他和另外一个小老乡去接一笔砸墙的小活——替一户正在装潢的人家砸掉一个小花池。这家人的房子是个跃层,花池在顶楼,正式的楼梯还没装好,只有一把竹梯临时通到上面。

  作为证人出庭的小老乡讲述了事发当时的情况:等在那里的装潢老板跟两人嘱咐了一句“梯子要当心”,就忙自己的去了。

  智某跟着小老乡上到顶楼,10分钟左右干完了砸墙的活,把垃圾分装进小袋子,准备下楼扔掉。

  “那个竹梯子不稳当,我叫他等我去找个绳子,先把垃圾吊下去,再慢慢下去。”

  可就在小老乡转身去找绳子的工夫,突然听到梯子倒的声音,跑过去,发现竹梯子已经滑倒一边,智某则仰面躺在低层的地板上,说不出话来。

  120急救车来的时候,智某不停地用手拍着脑袋,好像想说头痛。送到医院当晚,便因伤重不治死亡。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上注明:智某死于重型颅脑损伤。

  竹梯是谁的?

  对于智某的摔伤经过,双方都没有异议。大家都把悲剧发生的原因归咎于现场那把竹梯子。

  智某的小老乡说:“梯子很短,刚将够到洞口,下面很滑,没有任何固定的地方。确实很危险。”

  闯祸的竹梯究竟来自何方?现场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是装潢老板准备的,一说是房主提供的。法庭经过好几轮调查,才查明:竹梯子是房主为了图个“步步高”的口才,按照习俗搬到新房里来的,却并不是给装潢工人上下顶楼用的。

  随着调查的深入,那个一再责备智某自己不当心的装潢队老板,是个根本没有装潢资质的“黑老板”。

  “黑老板”谈安全

  整个庭审,那个装潢老板都显得很无辜,对于自己没有装潢资质的问题,老板从不否认,还口口声声说:“我在这一行混,靠的就是口碑,和良好的装潢质量。我确实没有资质,但你去打听打听,干我们这行的,有几个是有资质的?就算那些有资质的装潢公司,活还是要找我们这些没资质的人来干。”

  记者发现,不仅装潢老板认为智某应该对自己的死“责任自负”,就连和智某一起去砸墙的小老乡也认为是智某自己不当心。

  似乎没有人认为,不签合同,仅凭口头约定,就去干那些危险性高的活,是没有保证和及其危险的。

  屋主后悔信口碑

  还没入住的新房子莫名成了“凶宅”,屋主的懊恼和委屈可想而知。屋主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是听了邻居的介绍,才找到这个装潢队的。因为当时同一个小区里有好多业主都是请这家装潢队装修的,屋主只是听说“他们有资质”,却没有仔细询问过。

  直到出了事,才知道死者是老板随便拉来的“散兵”,甚至连老板都不认识,更不了解这些工人的能力和水平。

  如今,屋主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才幡然醒悟,一个劲儿地解释:“我没有和死者签合同,死者不是我请来的,和我没有关系。”

  智某的死,究竟该由谁来负责、谁来赔偿?法庭昨天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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