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抽检被指遗失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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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5:00 新民晚报 | |||||||||
安检时遗失现金,航空公司是否有责?昨天,记者从上海静安区法院获悉,葡籍华人林先生将美国西北航空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丢失的100万日元及上海至东京的往返机票款(合计人民币约7.56万元);并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航空公司在检查时设立摄像监视设备。 百万日元不翼而飞
今年5月18日傍晚5时30分,在日本东京担任一家株式会社社长的林先生,经过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安检后,准备搭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26航班飞往日本东京,却受到航空公司以抽检为名的检查。 之后,在没有摄像监控的情况下,“西北航空”雇员让浦东国际机场的一名安检人员,再次检查了林先生的两只行李箱。检查中,安检人员从第一只行李箱中取出2只各装有100万日元现金的信封,交给他随身携带;又从第二只行李箱中取出第3只装有100万日元现金的信封,并对其所携带的现金数量提出异议。 林先生诉称,当时“西北航空”的雇员,并没有将第3只装有100万日元的信封立即交给他。在双方寻求解决方案未果的情况下,林先生决定改日登机。当他回到住地后,才发现那只装有100万日元的信封没有了。 现场应设摄像监视 林先生认为,航空公司对旅客行李行使检查权的同时,也应有摄像监视的义务,以保证检查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林先生还对法官说,之所以起诉到静安区法院,是因为自己持有“西北航空”雇员给他的一张名片,名片上清楚地写着该航空公司在上海商城设有办事处。 案件将如何进展?乘客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本报将跟踪报道。 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宁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