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遇“知音”少女致残 施暴网友获刑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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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20: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6月13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蓝剑 黎鲍)四川省宜宾某高校一名19岁的女大学生,因轻信网友“知音”的甜言蜜语,竟外出同“知音”用餐,结果被“知音”诱骗失身并打伤致残。近日,“知音”侯中一被该市翠屏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受害女学生经济损失16000多元。 今年19岁的少女小雨(化名)一年前进入宜宾某高校读书,学习之余喜欢上网聊天
2005年9月的一天,“知音”盛情邀请小雨吃晚饭,小雨便约上自己的同学小河,于当晚7时许赴约。小雨、小河与“知音”在宜宾城区见了面,“知音”又约上一名男子贾某一起去城区一家火锅店共进晚餐。吃完饭后已是晚上9时,“知音”提议去唱歌,4人便说说笑笑地往歌城走去。不料,从城区到南岸,连走了几家歌城都因客满未能如愿。当走到南岸一大道时,眼看天色已晚,小雨、小河便向“知音”告辞,准备回校。不料,先前还温文尔雅的“知音”突然凶相毕露,他一把抓住小雨的头发,对着她就是一耳光,又将她摔倒在地,接着一脚踢在小雨身上,嘴里还骂道:“你这骗吃骗喝的家伙!”小雨又痛又害怕,再也不敢吱声,随后,她和小河被“知音”带上了一辆出租车,两人被带到了一家旅社。 到旅社开了房间后,“知音”便想强行与小雨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知音”恼羞成怒,再次毒打小雨。这时,小河寻机逃跑,并向当地警方报了警。当晚,涉世不深的小雨遭“知音”强奸了。 次日清晨,“知音”才将极度恐慌的小雨放走,并顺手甩出6角钱叫小雨坐公交车回校。可怜的小雨花了4角钱打电话向同学哭诉后,身上仅剩2角钱根本回不了学校,只好给的士司机说好打的回校后再付钱。一夜寻找小雨未果,焦急万分的同学在校门口接到了两眼红肿痛哭不已的小雨。 经医院检查,小雨左腕被打伤导致骨折,属10级伤残。尽管利用网络行骗并强奸少女的侯中一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并赔偿了小雨经济损失16000多元,但这一切再也不能弥补小雨所受的伤痛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