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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老总花亿元学舞遭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0:23 新京报

  当众遭老师“拉丁舞后”丈夫辱骂,诉求退回6200万预缴学费

  本报综合报道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汇丰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王以智(女),因热爱跳拉丁舞,不惜支付1.2亿元学费,跟蜚声国际的“拉丁舞后”及其丈夫达成口头协议,跟两人学习8年跳舞,预缴学费超过6000万元。

  前年,王练习跳舞期间,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众目睽睽下粗言相向,令她尴尬非常,遂决定终止合约,还向香港高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偿还这笔6200万元的预缴学费。

  口头约定8年1.2亿学费

  据悉,本案的第一被告是男子MirkoSaccani,第二被告是其妻“拉丁舞后”

  GaynorFairweather.王以智的代理律师在开案词中表示,王以智热衷于参与国际跳舞赛事,早在2000年便跟女被告学习跳舞,两年后才跟男被告拜师学艺,当时已缴付两笔共逾1000万元。

  王以智表示,当时男被告要她口头答应两份分别3年及5年的协议,学费1.2亿元,并于2004年年底生效。

  王便预缴了6200万元。

  遭辱后被告曾答应退钱

  王以智表示,2004年8月,为准备当年9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跳舞赛事,她在铜锣湾的丽花大饭店练习跳舞。

  事发当日,她与男被告在台上跳舞时,因在场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Donnie Burns的组合上,男被告不满,遂当场向王连珠炮训斥“lazycow”(蠢材)等。

  王以智称,当日练习完毕后,男被告又对其称:“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并同时表示,两人8年口头教学协议终止,不会再为其授课,还会将学费返还,王当时表示同意。

  但事后,男被告却游说王继续履行协议,并拒绝退款。

  被告称所言只为激励学生

  原告律师前日指出,男被告当时已答应终止及还款。该律师认为,男被告当日的爆粗所为已违反条款,原告有权终止有关协议。

  然而,两被告却否认曾说过会取消协议或会退款。两人认为,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导师激励学生的话。两被告认为,原告曾答应将签约至2012年,故不能终止。男被告更认为,王所提交的欠单是王冒其签名,故拒绝退款。

  此外,被告夫妇不仅认为王应继续履行口头合约,更表示王预缴逾6000万元后,仍有余款400万英镑(约六千万港元)未缴付,遂向王反申索该笔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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