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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喊“强盗”想告侵权遇难题(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1:32 重庆晚报

  

被人喊“强盗”想告侵权遇难题(图文)

  王军不知道是谁给他取的绰号,再加上证据难收集等,只得暂时不起诉

  本报讯“强盗,强盗……”只要南川小伙王军(化名)一出现,这样的喊声就不绝于耳。日前,十分苦恼的王军表示想状告那些喊他为强盗的人。

  王军今年还没满25岁,老家在南川,此前他和几个朋友来到巴南区李家沱,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说起这个绰号的来历,王军也是一头雾水。他说自己一向遵纪守法,从没干过偷鸡摸狗的事,而且“我肯定不是那种犯罪脸嘴”。

  王军说,几年前就有人这样喊他。在南川老家,很多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喊他“强盗”。开始时,别人笑嘻嘻地大声喊他:“强盗,到哪里去耍?”这样“特别”的问候,总能引起周围人的哄笑。他认为那只是个善意的玩笑,就没太在意。谁知,这样喊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想制止都不知从何下手。

  王军从南川来到巴南区打工,本以为这样可以躲过“强盗”之称,不料没过多久这个绰号又在他周围传开了。他说,现在很怕在街上遇到熟人,万一熟人喊他一声“强盗”,可能要引起别人的围观。“如果引起警察的误会,麻烦就更大了。”

  王军说,知道内情的人都知道仅仅是个绰号而已,“最怕不知道的人以为我真的是强盗。”他还没有女朋友,“主要是担心别人听到这个绰号要乱想。”前不久,他向丁维俞律师咨询,想告那些喊他强盗的人。丁律师表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证据是一大难题。由于他不知道到底是谁给他取的这个绰号,再加上证据等问题,他只得暂时作罢。

  目前,王军已经带着他的烦恼回老家了。“希望大家在喊绰号时,考虑一下当事人的感受。”临走时他说。

  律师说法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称,乱喊绰号,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如果当事人认为这个绰号令其心理受到伤害,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影响了就业或正常生活,取绰号的人和喊绰号的人就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让别人这样喊,而有人仍坚持喊绰号,喊的人就侵权了,可能遭到索赔。

  不过,沈律师表示,希望市民是从道德层面上加以约束,每个人都应自觉保护他人的名誉权不受损害。

  记者易守华 制图/任洁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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