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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杀害同伴一保安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1:57 新京报

  三人合谋作案,索得赎金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王文波)年仅20岁的保安徐永亮为了弄到钱,将同伴绑架到山洞,并在收到钱后“撕票”灭口。昨日,徐永亮被北京市一中院执行死刑。

  徐永亮与代明亮、王明明(均已被判刑)都曾在某小区当过保安员,因为曾一起共
事的保安袁某平时花钱大方,常吹嘘家里有钱,三人决定绑架袁某。

  据法院查明,2004年8月17日下午,三人以为朋友过生日为由,将袁某骗出。

  并带到昌平区北龙山的一处人工山洞内,将其手、脚捆住。随后,他们以袁某被绑架为由,向袁某亲属索要赎金10万元。但是为了灭口,三人还是在当天下午将袁某勒死,并将其尸体掩埋于山洞内。随后,三人一起取走赎金1.08万元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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