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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售地图被判四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2:38 东方早报

  复制发行地图7万余册的被告人谢明齐被法院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日前,闸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谢明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查获的所有盗版地图全部予以没收。

  2005年8月至12月,被告人谢明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地处浙江省温州市的浙江文泰印业有限公司,非法印刷上海市测绘院编制、上海人民出版
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华地图学社、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等单位印刷出版的《上海浦东新区交通图》、《上海城市交通图》、《上海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图》、《嘉定区交通地图》、《上海城区交通图》、《松江区旅游交通图》、《上海地图》、《上海旅游图(TOURISTMAP)》等共计77000张。上述非法印制地图运至本市后,储存在被告人谢明齐租用仓库内。

早报记者 李燕 方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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