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警方打掉一盗抢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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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0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6月12日,五名涉嫌盗窃摩托车和抢劫摩托车工的犯罪团伙成员被晋江警方拘留审查。值得注意的是,这五名犯罪嫌疑人专找落单的摩托车工或者放置在偏僻处无人看守的摩托车下手。对于形单影只的路人,他们则仗着人多势众公然持西瓜刀抢劫。 6月11日上午10时许,晋江伍堡边防所民警在基层进行例行的治安巡逻,当行至英林镇加排村南湾公园时发现,有四青年男子大白天在草地上睡觉。官兵们立即上前对四人依法
据悉,今年5月份中旬以来,此四人伙同曾某分别在安海、内坑、青阳等地,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手机一部,抢劫摩托车工四起;盗窃摩托车两起,诈骗1起。尝到“甜头”后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6月10日晚手头拮据的王某,到内坑镇东村某制鞋厂与赵某江、谢某模和谢某权等三个老乡找来两把西瓜刀,商量着要抢劫摩托车工,由于事发路段人流量密集,他们不敢下手,于是四人来到英林镇加排村的某公园里休息,没想到次日上午就被巡逻至此的伍堡边防官兵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罗振华黄伟华记者李福寿) 短评被侵害后立即报案本来是 天经地义的事,大多数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出于害怕报复、怕惹麻烦等心理,一些受害人宁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不去报案以求息事宁人,结果是让更多善良的人们被侵害。从法律上来说,知情不报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自己被侵害不报案而使其继续危害他人,也是良心应该受到谴责的不道德的行为。(寒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