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来卧底,你确实是找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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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6月13日本报相关报道 “小伙儿,你卧底卧得挺好啊,出来谈谈怎么样?”
从昨日上午开始,就不断有恐吓、威胁电话打进本报及记者的私人电话中。 实际上,在去三家私人侦探社进行卧底调查之前,本报记者已经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购买新的私人手机卡,使用化名(见昨日报道以及本报特稿博客)。 但在昨日《记者卧底撕开私家侦探假面》报道刊发后,被曝光私家侦探社还是轻易就查到了记者正常工作时的联系方式。 “你××的,还记得我是谁吧?”昨日9时25分,号码为2351××××的电话打进了记者的手机,这正是记者卧底的第一家私人侦探社的办公电话。 电话里随即传来不堪入耳的骂声,记者赶紧挂断。 此后,该电话数次打来,记者对此全未理会。 9时48分,又有一个号码为1394026××××的陌生号码打来,记者接通后,发现对方正是该侦探社的一名探员,“小伙儿,你卧底卧得挺好啊,出来谈谈怎么样?” 记者问其“到底什么意思?”电话中又传来“你××的是不是找死”的威胁声音,记者随即再次挂断。 5分钟后,记者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喂,您好!” “你现在的(具体)地址,我都知道啦,你(到底)是过来啊,还是我过去?”电话里仍旧是私家侦探社的那名探员。 “……” “你到底听明白没?你不是有能耐(做卧底嘛)……” 记者:你到底想干什么? 探员:我就想跟你见一面……你告诉我,你到底姓什么? 记者: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报社)电话的? 探员:你问那么多干啥……你告诉我全名儿……我要跟你个人对个人! 记者:你到底什么意思? 探员:你现在就是我的目标,我不针对你们晨报,我就针对你个人,你现在就是我的重点……你要记住,(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都会给你挖出来…… 该探员随后让记者“掂量着办,注意点儿”之后,挂断了电话。 进入下午,该电话又多次打来,记者拒接后,便开始有陌生电话号码出现,或者直接打入记者的手机,或者打到报社的办公电话里,电话内容全部是“你敢来卧底调查我们,你确实是找死……” 通过对话,记者确认,打电话者仍旧是那名私家侦探社的探员。 恐吓语录 ■“小伙儿,你卧底卧得挺好啊,出来谈谈怎么样?” ■“你××的是不是找死” ■“你现在的(具体)地址,我都知道啦,你(到底)是过来啊,还是我过去?” ■“你现在就是我的目标......我就针对你个人,你现在就是我的重点……你要记住,(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都会给你挖出来……” 记者报案 派出所介入调查恐吓事件 由于多次接到陌生的恐吓电话,昨日下午,记者在报社指示下拨打了110报警。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辽河派出所两名民警很快出警来到了报社。简单说明情况后,记者跟随他们到派出所做了详细的讯问笔录。 派出所方面向记者明确表示,他们将高度重视此事,目前已经正式介入“记者接听恐吓电话事件”的调查。 专家说法
私家侦探社严重违法 呼吁有关部门对私家侦探社进行取缔 董杰中国刑警学院刑侦系刑侦教研室主任 “私家侦探社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秩序,引起人们的恐慌,它们严重违法,因此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看到本报《记者卧底撕开私家侦探假面》报道后,长期关注私家侦探社的董杰强烈表示。 他告诉记者,私家侦探社所使用的定位、监听、监控、跟踪、查电话记录等所谓的调查手段,实际上都属于刑事侦查范围之内。而它们的违法之处就在于私家侦探社根本就不具备侦查权,没有侦查资格,因此它的那些调查手段就是严重违法的。 据介绍,侦查是指具备侦查权的侦查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查明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的专门调查工作。 “这里面有几个必须遵守的地方,比如侦查工作必须要由专门部门、专门人员、符合一定程序才能进行……”董杰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察、海关、监狱等单位的侦查部门才享有侦查权。 但即使是这些部门,在进行比如调取私人电话记录时,“公安人员也得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国家干部必须有上级领导部门的审批,之后还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才行……” 董杰告诉记者,公安部其实早在1993年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 “像沈阳的这些所谓私家侦探所,实际上都是打着房产调查、婚姻调查、信息公司、追债公司的旗号。” 董杰剖析说,“他们这样做,一方面是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才打着这些幌子,另一方面是他们开公司,必须得有相应的营业执照,而工商部门是不会给他们办理‘私家侦探所’的营业执照的,因此他们才打着那些旗号行私家侦探的违法行为……” 董杰因此发出呼吁,必须成立由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在内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些违法乱纪的私家侦探社进行取缔! 线人揭秘 私家侦探社的成本账 据了解,沈阳市目前成规模的私家侦探社近50家,如果算上规模小一些的,还有更多。 记者通过调查得知,促使人们置规定于不顾的主要原因是这行太容易赚钱了,“简直就是暴利!” 有人为本报记者计算了一笔私家侦探社成立、运做的成本账(基本费用)———私家侦探社成立及运做的支出主要有:
据了解,私家侦探社最赚钱的项目是商务调查,这类似于窃取商业竞争对象的商业机密,因此代理方几乎全部是公司、企业,由于侦探社的调查结果会使他们获得上万的利润,因此,这方面的代理费每次都会过万,每家侦探社,每个月几乎都会至少接到一单这样的委托。 读者揭黑 “我也被侦探社骗过!” 昨日,本报《记者卧底撕开私家侦探假面》报道刊发后,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共鸣,其中多数是控诉私家侦探社骗钱、侵犯公民权利的投诉,吴莉就是其中之一。 53岁的吴莉,是沈阳××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03年4月,大东区某建筑公司欠吴莉公司16万元货款迟迟没有兑现。 2004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大东区某建筑公司必须付给吴莉剩余的16万元钱。“但法院在执行时,却发现建筑公司的经理边某找不到了……”就在吴莉讨要剩余货款陷入僵局的当口,她偶然在皇姑区发现了一家私人侦探所。 侦探所负责人姓芦,60岁左右。“他说他是沈阳市刑警大队的退休工作人员,闲不住才开了这个侦探所。” “我还记得他说的最打动我的话是,边某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给揪出来!当时我先交了2000元保证金,包括通讯费、交通费。”但令吴莉没想到的是,再去找芦某时,侦探所房门却紧锁。 直到一周后,吴莉突然接到芦某的电话:“再给我拿1000块钱来,办案经费不够了……”吴莉询问“办得怎么样了?”得到的回答是“没什么进展,如果不拿钱的话,这个案子就得往后排……” 吴莉在与芦某争辩几句后,对方突然挂断了电话。吴莉事后咨询得知,沈阳市刑警大队根本没有芦某这个人……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萧暮宇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