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遇大雨应提早开试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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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4:15 深圳特区报 | |||||||||
我市招考办发布《深圳市2006年中考考务偶发事件处理预案》 考前遇大雨应提早开试室 【本报讯】(记者李玫)赴考时段遭遇大雨,各考场应如何应对?考试中途考生需大小便,考场应如何处理?考生证件不齐,监考老师该怎么办?……市招考办昨天制定了《
考务发生突发事件即启动预案 在中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预案。今年我省汛期提前,市招办要求,在中考期间,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须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试卷安全,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生命安全、顺利赴考。如果在考生赴考时段,突遭大雨或暴雨时(黄色或橙色信号等级),各考场可启动防雨预案,提前打开试室,让考生进场,开考后再查验证件,全力做好防雨工作,避免考生淋雨。 考试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造成试卷损毁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时,考试部门应立即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拯救和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和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各考试机构运送试卷应使用专用车辆和备用车辆,如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紧急调用备用车辆;如遇重大交通障碍,应即时报告交警部门进行紧急疏通。在试卷安全保密上,如遇试卷丢失、失窃、泄密等突发案件,要立即进行现场封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一级考试部门和当地公安、保密部门报告。 当遇到大面积违纪舞弊等特大案件时,考场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核查情况,控制现场,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同公安、武警妥善处理好事件。如遇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若遇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具有感染危重疾病或流行性传染病的症状,应安排其在备用考室,同时及时通知医院前来救治,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和防护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好防止疫情扩散工作。 考生偶发事件应对方法 根据预案,记者摘录考生在中考中最为关心的问题如下: 问题一: 考生坐错位置 正式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位置。如果是本试室考生,监考老师应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它试室的考生,应先稳定考生情绪,立即通过楼层考务人员报告主考或带考生到相应试室。考场主考应责成有关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 问题二: 考生证件不齐 监考老师应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试室座位表上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试室应考,同时将情况报告考场主考,经考场考务人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相应证件送到考场。如果丢失准考证,考生应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补发;如系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由考生领队通知考生家人取来送至考场。 问题三: 考生与准考证及试室座位表照片不符 监考老师如果在考生入场时发现考生与准考证及试室座位表照片不符时,应禁止其进入考场,并立即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现的,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场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考场主考应让考生写出书面材料,会同考生领队核实情况,如确系代考,须做好违纪取证告知工作,并记录在册,报市招办处理。 问题四:考生携带规定外物品入试室 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将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试室,应在考前提出要求,如开考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的,应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按《中考违规处理办法》要求,作好违规取证工作,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字,造册上报。 问题五: 考生抢答和拖答 在同一试室中,如果监考老师发现考生第一次抢答将作当众警告处理,第二次再提前抢答,监考老师应立即制止答题,并记下第二次提前抢答考生答哪道题,答在什么地方,答了什么文字,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如果发现考生拖答,监考老师应通过楼层考务人员报告考场主考处理。 问题六: 考生忘带答题工具 当考场出现极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情况,监考老师必须严禁试室内考生互借文具,应立即通过楼层考务人员报告考场主考。考场主考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本试室内监考员调剂。 问题七: 考生发生晕场 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监考老师通过楼层考务人员报告考场主考。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考场主考应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开考还不到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问题八: 考试中途考生需大小便 考试中途考生需大小便,监考老师应速与楼层考务人员联系,及时报告考场主考。考场主考应认真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指派两名同性场外机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问题九: 考试中考生提出喝水 在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开水时,监考老师应通过楼层考务人员报告考场主考。考场主考应酌情由机动监考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问题十:答卷上所填信息与考生本人不符 如考生在答卷上书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与考生本人不符,监考老师应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场办公室,向主考说明情况,听候处理。考场主考应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代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区教育局逐级上报至市招办。 问题十一: 考生损坏答题卡等 考试中,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要求更换,监考老师应用试室内的余卷(卡)提供给考生,如果不够,应向主考申请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并记录换卷(卡)考生考号、姓名及更换(卷)卡原因。考场主考应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但不补足由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问题十二: 考生带走试卷等 监考老师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草稿纸,但尚未出考场时,应立即予以收回;如考生已离考场,监考老师必须追回带走材料,记录在案,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考场主考应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