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展出租屋消防大检查 不具备防火条件不许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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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5: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严运涛、通讯员惠斌)从今日开始,武汉将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消防不合格的出租屋,一律不许出租。 据统计,截至9日,武汉市共发生火灾2348起,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其中,重大亡人火灾主要发生在出租屋、“三合一”门面和仓库等地。
此次整治除对出租屋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外,工商、房地、公安等部门还将联手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对不具备防火条件的出租屋,一律不许出租。对发生火灾的出租屋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谁审批谁负责,“只批不管”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