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让不让偏硬闯 城区马路第一“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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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进入5月以来,我市有3起一次死亡3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驾驶员在路口不按规定让行而发生。据调查统计,全市范围内,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则的行为中,“不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肇事最为严重。昨日,交警向记者透露,根据最新调查显示,车辆在行驶中不按规定让行已经成为成都城市马路的第一“杀手”。 记者目击
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不让行 据调查统计,全市范围内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则的行为中“不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肇事最为严重。2005年不按规定让行发生交通事故2295起、死亡190人、伤2086人,今年以来不按规定让行发生交通事故576起、死亡71人、伤652人。车辆在行驶中不按规定让行已经成为城市马路的第一“杀手”。 6月8日,本报记者随同交警来到各个路口,现场实录了各种车辆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永丰路和玉林西路交叉口,车流量非常大,记者过人行横道时几乎所有的机动车都没有按规定让行。等待了约3分钟后,记者一行才顺利通过路口。 街头调查 哪种违法行为肇事最严重? 问到这个问题,市民王先生毫不犹豫地说:“超速行驶”。一名正在被交警纠违的出租车司机也表示马路第一杀手是超速驾驶。 而驾驶面包车的晋先生则脱口而出:“是不是酒后驾驶?”他说,一个多月里,他身边已经有两个朋友因为酒后驾驶出了事故,幸好都没有撞到人。已有20多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何先生则认为超载是马路第一杀手。 专访李建伟 对“小违法”行为“零容忍”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管局局长李建伟。他称,随着城区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和道路建设,交警对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展开了严打。但与此同时,路口及路段上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对突出。诸如左转不让直行这类违法行为往往被驾驶员视为“小违法”。但“小违法”如果不及时规范和纠正,引发交通事故的偶然就会变成必然。因此,成都交警提出了“零容忍”,对所谓的“小违法”行为也必定予以处罚。不按规定让行将成为城区内交警管理的一个重点。 交警提示 路口行车“五优先” 在交叉路口处,具有优先通行权的几种情况:支路机动车让干路的先行;在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其他车辆让公交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横道没有来车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右转弯车辆让直行或左转车先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先行。 曾丽 本报记者 刘婷 张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