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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神秘考生”真实身份确定 陈芳明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报道的《麟游高考出现“神秘考生”》一事,引起了宝鸡市有关部门和麟游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麟游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县纪检委、监察局、文教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

  经调查,“神秘考生”苗苗的真实身份为陈芳明,其父母在山东成武县,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明确表态,陈芳明违反高考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户口3年前从山东迁回麟游

  陈芳明在麟游报名时所持的身份证是麟游县公安局2005年6月30日签发的,住址为麟游县天堂镇张家塬村。

  6月11、12日,宝鸡市、麟游县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前往该村调查。经调查了解,陈长虎系陈芳明伯父,他们家原籍是在山东省成武县,于1962年落户麟游县的。1979年时,陈芳明的父亲陈富生又从麟游县迁回山东成武。2003年年初,陈芳明的户口从山东迁入其伯父陈长虎的名下,但陈芳明一直在山东上学。

  记者从麟游县公安局两亭派出所出具的陈长虎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一页上看到,陈芳明办理户口登记的日期是2003年1月13日,但从何时迁入并没有注明,也没有证据印证陈芳明户籍是从山东省成武县迁出的。

  陈芳明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麟游中学张校长等人也确认这名学生并没有在该校就读,学籍根本无从谈起,考生报考的类别只能是以农村往届生的性质报考。“在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学校审查意见一栏,当时到底是谁为无麟游中学学籍的陈芳明加盖麟游中学公章,这是个问题,我并不知情。”麟中张校长说。

  针对以上初步调查结果,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魏副主任明确表态,陈芳明不是麟中的在校学生,却冒充麟中学生参加报名、考试,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报考手续,违反了高考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属于问题考生。市考管中心根据麟游考管中心呈报的调查结果,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拟作出取消陈芳明报考资格的决定,将于14日左右直接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等候回复。

  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6月11日,针对此事件,麟游县文化教育局紧急召开局党委会议,并为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呈报了关于对冯麟科、李晓锋同志高考工作严重失误的处理意见。

  12日上午,麟游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和文教局杨保平局长给县委领导作出了深刻检查,承认他们在工作上因疏忽大意而出现重大失误。

  麟游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副书记赵玉平要求麟游县纪检委、县监察局、县文教局组成专案组联合调查本报报道的“神秘考生”参加高考的违规事件,同时全面检查所有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料,落实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县纪检委副书记亢启明、县监察局副局长景国西、县文教局局长杨保平等组成专案组立即进入麟游中学、麟游县考试管理中心调查。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也赶赴麟游介入调查。

  截至发稿时,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县纪检委副书记亢启明,他称,目前整个事件还在调查阶段,因为牵涉的人员较多,事情比较复杂,暂时不能轻易地下结论。县监察局副局长景国西告诉记者,情况正在调查中,目前处于保密阶段,不便透露。对于县考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冯麟科是否亲自为陈芳明办理造假手续的问题,县纪检委副书记亢启明讲目前还没有落实。

  本报记者 杨晔 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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