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7月1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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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58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沙兆华 实习生蒋业丹)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全省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6年6月30日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将进行全省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文,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
据悉,此次换届选举采取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与实行户代表或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的间接选举两种并存方式,实行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由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决定,提倡直接选举。如果是农村村委会改设居委会但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成的,不得实行间接选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拟推荐的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人选,先参加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选上后,再推荐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社区居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人选。提倡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成员。但是交叉任职要建立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搞“一刀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