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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3居民状告县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13日讯 (记者文刚)原本3米宽的人行通道,被他人盖房所占只剩下不到40厘米,连摩托车都开不过去。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3户居民,在向有关部门多次投诉未果后,愤而将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颁发的土地证。今天上午,海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3米通道只剩下40厘米

  罗日鸳、邢福次、陈焕连三家在诉状中称,上个世纪60年代,他们从村里迁移到利国镇,参与开发建设冲坡农贸市场,宅基地也是在那时划分的。1984年,农贸市场搬迁到国道旁,3户人家门前是一片空地,而这块空地同时也是他们出行的通道。

  1992年,在原冲坡镇委、镇政府的规划下,确定了3户人家进出通道为3米,把余下的空地卖给其他居民作宅基地使用。

  2004年6月,黎某、吴某在他们的通道上强行建房,阻塞了他们的出入,最窄处不到40厘米。别说大人,连小孩都得侧身而行,摩托车更难以出入。

  为出入通道状告县政府

  经多次向镇县两级政府反映未果后,他们将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给第三人颁发的土地证,排除妨碍,停止侵害。

  罗日鸳等认为,县国土局发证没有按照当地的规划为他们留下必要的通道,且未按程序进行公告,颁证时也未确定边界四至;更为严重的是,颁证过程中,国土局根本没有到原地进行调查核实,也不具体测量,导致发证占用了他们的出入通道,影响了他们日常的生活工作。

  作为本案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乐东国土环境资源局在答辩中称,他们得知出入通道纠纷发生后,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责令有关职能部门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但因原告和第三人的纠纷由来已久,积怨颇深,情绪对立严重,又不肯接受其他解决方案,才导致久拖未决。他们承认,颁证与实测之间确实有出入。目前,他们已做好另一家工作,争取另开一通道,彻底解决他们的出入通道问题。但他们认为,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且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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