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我市四处新“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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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39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海丞 6月7日,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我市小荆山遗址、东平陵故城、洪家楼天主教堂、万字会旧址入选,从而使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2处。
此次全国重点文物单位评选,在山东省提交国家文物局的备选名单中,我市占有8席,其中南大寺、平阴孟庄汉墓等4处落选。“我市上报的8处都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4处之所以落选最主要的还是文物价值相对较弱。”不过,市文化局文物处刘伯勤处长强调,对文物价值的衡量与我们的认识水平有关,“第3批评选时,东平陵故城就申报了,但由于掌握资料太少,没有通过。近年来,由于进行了较充分的勘探发掘,我们对东平陵故城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可以提交充分的资料参与评选,这是此次得以入选的重要原因之一。” 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体现在保护经费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保护层级的提高。”刘处长介绍,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受到更全面、更严格的保护。比如,《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还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