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为让肇事者道歉狂追3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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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15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苏必庆) 6月12日晚11时30分,发生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大自然花园路段的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以肇事者一声道歉收场。而为了这声道歉,当事人马女士等人驾车追了3公里。看到追逐过程的路人则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当晚11时,马女士等人驾驶3部小车在民族大道大自然花园路段等红灯。看到绿色指示灯亮起,马女士正准备踩下油门往前开,不料在她前面的一辆“广本”轿车突然后溜,将马
一直追到金浦路口,马女士等人才将肇事车给截下,此地距离事发地点不下3公里。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肇事司机大约50岁,站在路边树下,仍然不肯道歉。马女士的车子前挡板轻微受损。马女士的同伴杨先生说,因为损害轻微且车辆买了保险,如果肇事者当时肯道歉,他们就不追究任何责任,也不会进行追赶。但现在因为肇事者坚持不肯道歉,他们已经报警。 当晚11时30分,接到报案的交警赶到了现场。看到交警到来,肇事者不得不向马女士说对不起,他的同伴还掏出100元钱表示愿意赔偿马女士的损失。但马女士等人表示不要他们的赔偿,只接受他们的道歉。由于双方当事人和解,前来处理的交警不再立案。 |